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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关于申请二手房网签资格的规定
2021-12-23 返回列表

荆州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

 荆房协[2018]3号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荆州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

关于申请二手房网签资格的规定

 

各会员单位:

为了规范荆州市房地产市场,促进我市二手房的交易,推进二手房网签制度,让具有能力且信誉好的中介机构开展网签工作,经荆州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(以下简称:协会)第三次理事会研究讨论通过如下规定。

一、申请二手房网签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。

(二)、诚实守信和公平、公正。信守合同,热心为顾客服务。

(三)、必须是加入协会的会员,遵守协会章程,按时缴纳会费,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。

(四)、已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(含一年),并在市房产管理部门备案。

(五)、具有正规的经营场地(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),其有5名以上(含5名)从业人员并经实名登记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。

(六)、确定一名专职人员从事网签工作,并有固定网签场所。

(七)、会员单位自愿申请并有一定的信誉度,没有不良记录。

(八)、会员单位有关制度规定等要公示上墙,日常管理、档案管理、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。

(九)、须经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。

二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经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,注销二手房网签资格。

(一)、会员单位经营不下去了,门店关门长达二个月之久的。

(二)、因会员单位的过错,投诉累计达5次以上的。

(三)、因会员单位的不良行为,损害当事人合法权利的。

(四)、网上签约经常出错,出错率达百分之十以上。

 

荆州市房产中介行业协会

201861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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